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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房交会“律师团” 帮百姓规避风险与纠纷

2012-8-16 10:49:06 来源:沈阳晚报 人气: 

庆大香格经典

“2012秋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简称秋季房交会)即将于9月12日至16日在沈阳奥体中心南广场举办,本着方便百姓购房、搭建合理购房交易平台的原则,2012秋季房交会将在现场继续推出“律师帮您签合同”的服务,旨在全方位地满足众多百姓的购房需求。

近几年,市民在购房时的风险防范意识明显增强。针对历届房交会上百姓较为常见的购房问题,沈阳市房产局法律顾问室高成华律师“以案说法”,有效地帮助百姓规避购房风险及纠纷。“房交会上的优惠的确非常吸引人,值得提醒的是,在优惠的前提下购房者一定要注意签订购房合同的环节。”高成华律师强调了常被忽视的问题,同时,他还指出当下购房必须要掌握一些“专业名词”,才能真正实现买得实惠又放心。

例如,要注意 “三率”(绿化率、容积率、车库率),尤其园区停车越来越困难的情况下,“车库率”成为购房者出手的重要因素。车库率是指小区配备的车库(位)数与小区住户户数的比例,具有独立产权的车库可以购买,而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车库只能租赁。

除此之外,购房者在六种情况下有权退房:购房合同无效、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凡实际测量的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的、未能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规划设计变更的、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套型误差以及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百姓都可以进行权力的维护。

在即将到来的2012秋交会现场,仍会有专业律师面对面地为您解决购房烦恼。总之,买房是件劳心又劳力的事情,在购买前关注以上所述,会为将来的生活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精装房未达标业主咋维权?

【案例】

李先生于2009年初购买了一处房产,当时双方合同中约定在2009年12月5日交房。同时,按照精装修的交房标准进行交房。在2009年12月初交房后,李先生发现屋内多处出现了质量问题,并要求开发商尽快进行维修。

开发商答应了尽快进行维修的条件,但迟迟没有动静。一年时间里,李先生多次找到开发商与之协商,均未果。期间,开发商除了将简单的大白脱落问题进行了维修,其他问题都没有回信。

根据《合同法》之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结合本案,李先生可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义务也可先自行对房屋进行维修后再向开发商索赔。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非违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若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出现多处质量问题并经过多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居住使用,李先生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